有了枪械术打底,程煜拿在手里的枪就被他玩出了花样。
嘁哩喀喳,三下五除二的,那把M16自动步枪就被他瞬间拆成了一堆零件儿。
然后,在安德烈及其手下目瞪口呆之下,程煜又飞快的将那支枪组合完毕,从头到尾,一共也就耗费了三十几秒钟。
不是程煜蓄意炫技,而是程煜舍不得浪费时间,每六秒钟就是一点积分,容不得浪费啊。
可这非典型的炫技,却十足的震惊了安德烈和他的手下。
拆枪和组装,本身就是他们这些常年与枪为伍的人必须要掌握的东西。
但是,能把枪玩的这么溜,仅仅三十几秒就完成了拆分和组装的全过程,并且从程煜最后拉动枪栓的手法来看,这支枪已经完全适合了立刻交火的一切准备,这就有点儿牛逼了。
“程先生,您这对枪也太熟悉了吧?”
程煜微微一笑,说:“基本上,正常口径的枪械,在我手里就跟玩具差不多。还没上学的时候,我就已经可以把一支手枪拆开再组装回去了。”
很随意的,程煜吹了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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