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 > 都市小说 > 抠神 >
        程煜沿着土路,一路朝着西头村子的方向走去。

        走到上午停步的那个拐弯处,程煜将身体往山体上贴的更紧,小心翼翼的探出头,往山上的村落望去。这一路过来都是漆黑一片,可到了这里,程煜已经能够看到山体旁边倾泻过来的灯光,似乎村子里不只有那些屋里有灯光泻出,估计那些武装分子在户外也

        装了灯,还得是那种比探照灯差不了多少的大灯,否则不可能照的这么远。现在探头望去,果然,在白天看到的那个村子的最上方的两间房子的房顶上,各有一盏非常晃眼的灯光,直照向村口青石板台阶的最下方,虽不至于说把整

        个村子照的透亮,但这会儿要是路上出现个人,估摸着连脸上戴没戴眼镜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我去,这还过不去啊!

        程煜暗忖,这事儿有点棘手了。要是程煜能搞一套那帮武装份子的破旧美式军装换上,又或者程煜能弄一顶越南斗笠戴着,或许还能蒙混过关,但程煜这身装扮...这身装扮跟他们的差距也太大了,看

        来还得另外找辙。程煜在想,不知道使用武术之后极速奔跑进村行不行,程煜曾经测试过在武术的加持下自己百米速度能达到多少,最终测试过后的结果令人瞠目结舌,程煜

        竟然能跑进三秒。

        三秒一百米是什么概念?

        折换成时速,那就是一百二十公里的时速,在陆地上,号称速度之王的猎豹,也仅能达到这种速度。不过猎豹保持一百以上的时速大概只能坚持五百米,而程煜,顶多二百米。但即便如此,程煜现在的位置,距离村口的第一幢黑麻麻的房子,大概是一百五十米左右。这意味着程煜使用武术时候,四秒多就能抵达。而只要他到了那处房子外之后,他就能借助村子里各种各样的掩体,即便在灯光照耀之下,也能在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