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刘青昔!你的篮球忘了拿!」门口的同学大喊,「过来拿啦!」
刘青昔朝杨雨佟微微颔首,便冲了出去。
★★★
那天之後,刘青昔的笔都会固定的「摔落」在地,杨雨佟也习惯了这种「捡笔」的生活。两人也因为这奇妙的原因而渐渐熟稔了起来。
後来,班上的同学就为杨雨佟取了一个绰号,叫做「铅笔nV孩」。
「诶,刘青昔,你为什麽会一直掉笔啊?」有一天,杨雨佟无聊地问了这一个问题。
刘青昔单手撑头,思考了半晌,而後嘴角一g,「我也不知道诶,可能我的笔喜欢你吧?又或许……」
明明只是一句平常的玩笑,杨雨佟却羞红了脸,赶紧转过身看着课本,但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怎麽,害羞啦?」身後传来刘青昔略微轻浮的嗓音。
「你闭嘴!」杨雨佟小声地说,头低得不能再低。
「好吧……」刘青昔又用他那楚楚可怜的语调说着。
杨雨佟绞尽脑汁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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