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薛这几句话提醒了孔乙己,是啊,不仅仅是天气冷了,地牢难受,这里还有一个老薛呢,他在这里守着自己,简直就好像黄鼠狼看守鸡窝,眼巴巴地只等着叼了一只去,这便是俗语说的,“不怕贼偷,只怕贼惦记”,丁鹏举虽然凶暴,好歹有时有晌,干完走了也就好了,况且自己知道反正抗他不过,也就死心了,他要把自己怎么弄,就怎么弄吧,然而这个老薛,自己日防夜防,防得累。

        因此孔乙己便琢磨,一定要想个法子离开这里,自己的后半生,总不能就消磨在这地牢里,弄做个终身的囚禁,自己不过是偷书,纵然是送到官府里,也不至于如此重判。

        当天丁鹏举没有来,孔乙己有足够的时间在内心里翻腾,暗想不能再拖延,迟则生变,不知会发生什么,这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苟且偷安是不行的,自己半生蹉跎,都在于得过且过,如今再不能如此,经过这一场磨难,自己也该改变了,要积极设法,力求有为。

        到了第二天八月十三,下午丁鹏举来了,孔乙己一见了他,便跪下来哀求道:“老爷,老爷,我有一件事求你,呜呜呜呜~~”

        却原来马上便给丁鹏举拿一条手帕堵了嘴,将他掀翻在了地上,然后丁鹏举脱了裤子,便压在了孔乙己的身上,把那肉棒往他的屁眼里面一插,孔乙己满脑子的话便瞬间消散了,呜呜叫着,两只手只是在地上乱扒,扒得那稻草一团糟。

        丁鹏举在他背上笑道:“好个老公狗,要说你的手没用呢,偏偏能偷东西能吃饭,还能把这稻草扒得稀烂,仿佛德州扒鸡一般,要说你这两只手不是摆设,却是除了干这些,再不能做别的,你的这副禀性,要让人盖棺定论也为难。”

        给丁鹏举这样挖苦,孔乙己愈发的受不住,虽然足迹没有出过鲁镇附近,最远的地方只去过绍兴府城,然而孔乙己毕竟不同于普通的小镇上人,见识短浅,目光就只是在自己的镇上,他可是颇富见闻的,从前给人抄书,听东家说话,曾经听说过外省的菜肴:“刚刚从德州回来,那里的扒鸡很是不错,与我们绍兴的糟鸡比起来,是另一种风味,酱料的味道更重一些,而且鸡肉酥烂极了,折一条鸡腿抖一下,肉都抖落下来,手里只剩一根鸡腿骨。”

        来拜访东家的客人便说:“啊,真是好鸡好鸡,什么时候也去那边尝一次。”

        以是孔乙己知道扒鸡,不过在他的头脑里,扒鸡最鲜明的一点就是酥到离骨,不用麻烦去啃鸡骨头,而那鸡骨也是一咬就碎,虽然没有抽去鸡骨,然而那鸡也和没了骨头差不多,就好像如今的自己,皮化肉烂,脸皮全没了,肉也给炖得稀烂,就连自己的骨头,也已经似乎失掉了一般,一见了丁老爷,就想往地上瘫软,“柔若无骨”,立都立不起来。

        不过这一回,丁鹏举拿扒鸡来比自己,却又是另一种讽刺,是在嘲弄自己两只手乱扒,好像扒鸡一样,虽然已经给炖得酥烂了,装盘端了上来,然而还不肯就这样瞑目,还要乱动,两只鸡爪子便在这里刨地,乱拨稻草,想一想一只已经烧熟了的鸡,浑身红红的,油亮油亮,香味四溢,然而居然还会动,爪子乱抓,那得是个多么诡异的情形?

        然而如今自己就是那一只诈尸的鸡,难怪丁鹏举要说到“盖棺定论”,孔乙己只这么想着想着,便感觉恐怖起来了。

        丁鹏举这一次又如同往常一样,痛干了一场,在孔乙己的身体里很是猛烈地发泄了几回,终于心满意足,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从孔乙己的身上下来,坐在一边眯起眼睛,细细地回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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