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黑白红三色,构成和谐简约之美。

        白茸对着穿衣镜笑笑,让玄青梳个好看的发型,垂眼在首饰盒里挑挑拣拣,说道:“我一听见庄逸宫三字心里就咯噔一下,就怕他再把我叫去找茬。不过,这一次我倒是不那么担心。”说着,挑出一根珍珠桥梁簪,这是他最近经常戴的一款,一排珍珠炫耀似的横在发髻前面,富贵又提气。

        “什么事儿啊?”玄青拿过簪子,紧紧插住头发,又用细小的黑卡子从后面将簪子牢牢固定住。

        白茸左右看看,笑得灿烂,然后又耷拉下脸来,愁眉不展:“昨天舒尚仪跟我说,太皇太后打算把所有在册美人都封上品阶。”

        “为什么?”

        “谁知道呢,我看他就是有病。今天叫我过去,也肯定是要与我讨论这件事,毕竟我还管着后宫,他总得知会我一声才好办事。”

        玄青道:“他真是没事找事。”

        “他该不会是想在这其中再扶植一个吧?”白茸突然回过头,觉得这个猜测不无可能。然而转念一想,那些人都跟他一样,全是宫人出身,估计谁都入不了太皇太后的眼。所以,这提议目的何在?完全是损人不利己。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玄青已为他换好外出穿的短靴。

        “走吧。去看看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白茸率先出门,紧跟着是玄青,后面还有十个身强体壮的随从。以往,他并不喜欢在出行时有太多人跟随,除去抬步辇的人,至多四人随侍。但经过上次之事,他发觉在面对旼妃这种无赖的时候,人多就是有好处,打群架不吃亏。于是,他现在只要出毓臻宫,必定带齐人手。远远望去,就如同带着打手招摇过市的地头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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