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或许漂亮不够准确,但一定是目前最适合形容主人的了。等主人再长大些,极致的俊美便是最好的概括。俞昭见过许多美人,国外也有些明星朋友,但他却觉得江岑这张脸怎么也看不够。他从前没幻想
过主人长什么样子,因为完全没必要,只要是主人,他都爱。
“你认识我多久了?”
“奴认识您已经有732天了。”俞昭的双臂紧圈着江岑的腰,赤裸的肌肤隔着江岑的衬衫细细感受着江岑怀里的温度。被主人搂在怀里——这一认知让他愉悦极了。接着他又听到问。
“做我的奴有多久了?”
“至今为止已经有702天了。”
是了,当初他花了近一个月时间让俞昭心甘情愿成为他的奴,而起因只不过是一场无德纨绔们的真心话大冒险,江岑记忆犹新,那时候那群人让他一个月内在网络上寻个奴,然后立马把奴丢掉。不过最终他不忍心,结果就是——那月他的钱包扁了许多,以及……他从此拥有了一个被自己取名为“朝朝”、极其乖巧的奴。
除了对他的过分依恋以外,没有任何缺点。江岑感受腰间愈圈愈紧的手臂,忽然想起俞昭被自己打断的任务,命令道:
“跪下。”
主人的命令是不需要任何疑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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