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没完,爱玛没有自然娩出胎盘。也就是说,我和塞缪尔其中一个人要把手伸进爱玛的子宫,把胎盘剥离出来。塞缪尔说他做不到,再加上我的手掌比他窄,手指更细长,所以请我帮忙。爱玛的表情又变得痛苦,我给她扎了一剂军用麻醉剂。我不是医生,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适,但爱玛痛得几乎失去意识。
我第一次看到人类的胎盘,它就像寄生的怪物。我用手帕擦了擦脸,看到塞缪尔幸福地抱着爱玛和孩子,捋着爱玛的碎发。我说:“我会把这个孩子送走。”
“为什么?”爱玛问。
“难道要让他跟你们一直躲在这个地下室里吗?等孩子会开口讲话那一天,他会问你:‘妈妈,这个世界只有这两个房间这么大吗?’如果你问他世界上可以发光发热,带来光明与温暖的东西是什么,他会说:‘是电灯!’”我说着残酷的话,让二人对于新生命临世的欣喜一扫而空。
“弗雷德里克,求你不要再说了……”爱玛几乎要落泪,痛苦地别开脸,不再看刚出生的婴儿。
“把他送养,至少能让他看到地上的世界。”
“他出生在很坏的时机,我们对不起他。”塞缪尔说。
“你快带走他!现在就带走他!我怕再看一眼,我会舍不得。”爱玛说。
我当时考虑到的是,要找认识的人和家庭条件尽量好的人。再加上阿道弗斯与妻子安托瓦内特性生活不和谐,婚后一直没有孩子。所以我把孩子托付给了他们。阿道弗斯给这个孩子取名为阿道夫·布雷格,因为他是元首的狂热信徒。两对夫妻都相信了我的谎言,我用谎言掩盖了荒诞的真相。
我是在教会的孤儿院长大的。我的生日也许不是我来到世界的第一天,但肯定是我母亲抛弃我的那一天。我不怨恨她抛弃了我,我怨恨她没有把我直接扔进河里淹死。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从来没有出生过,或者刚出生就死了,才是我真正的幸福。我对她的了解仅仅只是一句辱骂或者谣言——被妓女妈扔掉的儿子。
阿道弗斯说我肯定是血统纯正的日耳曼人,因为我金发碧眼,长相俊美。他说,我更应该结婚,为德意志民族生下优秀的后代。我一度以为他结婚只是为了掩盖同性恋的事实,以免下场凄惨,但他似乎在真心悔过,努力做那些符合国家利益的事情。
他说:“在国家的利益面前,个人利益是微不足道的。虽然我喜欢男人,但我要为了国家的后代和女人结婚生子,这是身为日耳曼男人的责任和义务。”
不过,他在婚后总是跟我诉苦,和女人上床是一种充满痛苦的宗教仪式。没有欲望,没有激情,纯粹只是为了把精液留在女人的阴道,以此繁衍后代。也许是次数太少,也许是别的原因,他们一直没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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