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服只能慢慢的来到桌子前,白色锦布,不规则的形状,说明是从衣服上撕下来的。上面红色不规则的字,王子服闻到了一股血腥味道。
上面已经有了好几个人的名字,董承,伏德,吴硕三人的名字尽在上面。
王子服想开口要笔,但当他看到董承三人的签名也是血迹的时候,他便知道自己要用什么签名了。
王子服郁闷的咬破手指头,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看到王子服签名,伏德三人脸上露出笑意。
“王兄。”
伏德将血诏收起来后,热切的拉着王子服的手,高兴道:“有你的加入,吾等大事可成,一定可以顺利的诛杀曹贼。”
“诛杀曹贼后,我等便立下了大功,圣上绝对不会亏待我们的。”
董承也很高兴的,眼里闪着渴望,道:“曹贼把持朝廷,骄横跋扈,铲除了他,大权就轮到我们掌握了。”
王子服明白了,董承并不像平时在众人面前所展示的那样,对权利无欲无求,只不过他是知道自己斗不过曹操,所以便韬光养晦,等待机会。
实际上,他对权力十分渴望。铲除曹操不是一定是像表面所说的那样,为了皇上,而是为了他自己,为了让他能够掌握朝廷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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