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方面,洪震南都要逊色曹燕君几分。
但是仔细想想电影中曹燕君的所作所为,倒也不觉得奇怪了,先是不顾众人反对,带领长乐帮洗白,后来更是一刀斩断了自己弟弟曹世杰的手臂,来平息张天志、赵金虎的怒火。
可以说是具备了枭雄所应该具备的所有素质。
其实陈魁不知道,曹燕君之所以有那么大的胆量,完全就是受到了自己的影响,曹燕君不过是在同样的时间,做了和陈魁一样的事情罢了,不过长乐帮对于工厂不感兴趣,收购主要以地产和房子为主。
这也不奇怪,因为长乐帮是个帮派,帮派大抵都是如此,尤其是香江这边更是如此,后世有人总结过,香江的民间势力,大都对“最兴旺”的出口业不感兴趣,因为做出口生意要面对国际竞争,那意味即使订单源源而至、生意大有可为,但利润“普通”,从牟利角度看,做出口贸易尤其是兼营工厂,赚的是“辛苦钱”,而且比较起来是蝇头小利,因此避之大吉。
他们较有兴趣的生意是港口码头、公用事业、赌博娱乐等,这些项目的共同特点是竞争者“少”,较易组成卡特尔,形成垄断,从而财源广进。
&nb...bsp;只能说所处的位置不同,所以着眼点也大不相同。
……
“陈先生。”
正准备去报社的陈魁,听到有人喊自己,回头一看,是一个大概三十岁左右的女人,看到陈魁之后,叫住陈魁,从楼梯间小跑出来。
冯小春,她是楼梯间的新租户,和冯嫲似乎有点血缘关系,不过相隔有点远,两人的关系三婶曾经说过,但是陈魁没记住,太复杂了,今天还是陈魁第一次看见她,因为这段时间,陈魁太忙了,合同,也是杨朦出面签订的。
额外提一句,陈魁和杨朦不久前已经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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