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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既然来了,我虽然没有为将为相,我虽然成为一个流民,我也没有开天辟地的本事,只有不多的生活常识,但既然老天安排来到这个世界,那就赋予了自己一种使命,那就是改变着大明末日的世界,拯救这千万苍生。

        吕世热血沸腾了,但是。

        但是,这在个世界历史上,有着崇祯,李自成,张献忠,洪承畴,野猪皮,皇太极________等等,这些历史人物或聪明绝顶,或手握重兵,或杀伐果断,怎么是自己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民能战胜的?想想就头皮发麻。

        算了,还是投奔南方去,找一个安稳富庶的地方,利用自己的百年优势,开开金手指,大发其财,安安稳稳做个富家翁才是保命之道。

        但是,吕世肚子的轰鸣,让他忘记了什么崇祯,李自成,张献忠,洪承畴,野猪皮,忘记了什么改天换地,忘记了江南富庶,让他只想到一件事——怎么先填饱肚子,这个根本就是先——活下去。

        活下去,不在第二天成为大明的一个饿殍,才是一切的根本。

        这个世界最后的一顿饱饭是在前天,那是自己啃光的最后一个狗腿。

        当时正在自己啃狗腿的时候,一个蓬头垢面的文士就蹲在旁边看,垂涎欲滴的样子,再配上那文士骨子里的高傲,那情形看在眼里真的可笑。

        “和尚也吃狗肉吗?”那文士诧异的弱弱的问道。

        这个年代,讲究发肤身体受之父母,不得损毁,男人都是留发的,因为吕世的一头短发,自然被认为是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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