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有时信中写“今夜”不一定非要今夜,信中写“要事”不一定真是要事,迟驻站在十三身边听他跟那坐没坐相的小孩儿叙旧扯淡,嘴角罕见地弯了弯。

        “只是约我看灯会?”十三知道昔年找他肯定不能有大事,但这“要事”小到这份上还是令他意外,反复确认几回,才接过小孩儿递来的两张入场券。

        “是呀——”昔年眼光在并肩而立的两人之间来回转,笑嘻嘻地拉了拉十三衣摆,十三顺势低头,迟驻原是君子作风,不想偷听,但那句话如钻进他耳朵一般清晰得要命:“以前你都是一个人来的——你不想与这位大哥哥一起去吗?”

        十三抿起嘴,露出个颇有几分羞涩意味的笑,没有回话,因不知这话已入第三人耳,也没有看他。

        迟驻的心倒是多跳了一下。

        两人在长安住下,十三分明不太富裕,却还是选了胡玉楼旁边的客栈,找掌柜开了两间上房,迟驻看他把钱袋倒空算余数的模样,提议道:“可以住一间。”

        心里有鬼的十三哪敢跟心上人睡一屋,若是再喝点小酒,或是气氛正好,按捺不住又轻薄心上人,这朋友断然当不成了,于是坚决摇头:“就两间,好好过个年。”

        这一住,就住到了年夜,十三等不及用晚饭,急急拉着迟驻出门,经昔年指引找到入口,又急急领·迟驻上了船。

        小舟无桨自荡,顺水而行,上头酒水两人默契地一点未碰,两岸灯火形态不一,颜色相异,映亮脸颊,也点燃瞳孔中两簇明火,实在是很有灯下看美人的意思。十三如临大敌,全身力气都用来控制视线,避免它总在心上人身上打转惹人生疑。至于灯市本身,诚如昔年所言,十三孤身来过多次,早已等闲视之。

        只是这一回,稍微有些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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