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川干脆点头道:“这倒是可以,那媳妇你先回酒店,我稍微晚点再回去!”
秦梦莹知道夜总会是啥,在f国的时候她就看到过不少,无非就是男人花钱买消遣的地方。
不过秦梦莹也从林川那清澈的眼神里看出他的想法。
于是她笑道:“行,那让玲红先陪我回去,让吴雷跟着你去吧!”
安排妥当,众人便向两个不同的方向离开。
这个时代的夜总会,绝对没有几十年之后玩的那么花样。
好点的夜总会也不过是有专门的歌手唱歌,也可以在包厢里叫上几个小姐,陪吃陪喝陪聊。
应嘉德带林川来的夜总会就是如此。
这个夜总会对林川来说也特别的有时代感。
可对娱乐业才开始的南方来说,这就是最好玩的去处。
在前往包厢的时候,林川还看到一群打扮新潮,长头发上还系着红丝巾的年轻人,在跳霹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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