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134号离开了沐禾镇,
於是身为主角的我,也就是大家罪Ai的小偷先生,决定加入灭警队。
「你就是雀姐?」跟着灭警队的小弟们进到了前警局的所在位置,也就是灭警队的基地,
「全身包黑sE,又没有出现过编号或真名,你到底是谁?」雀翘着二郎腿,高高在上的质问着我,
「这个嘛,你可以叫我小偷先生,除此之外无可奉告,但我希望加入你们的帮派。」我笑着回答眼前之人,
「既然自称小偷,你偷窃技术很厉害吗?」
「当然,」我将手放进口袋,拿出了一张照片交给雀,「例如134号的钱包里的照片?」
那张照片里是一个短发的少nV,穿着警服,拿着把枪,
而雀也很清楚那个是谁,
那就是她自己,曾经的9号。
当然,这张照片并不是真的从134号的钱包里偷出来的,
真正的134号钱包照片,也的确在我这里,更要劲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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