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日13pt]
身高腿长的少年站在讲台上,拿着抹布,胡乱地擦拭着面前那块斑驳的黑板,此时过了第二次清水,没拧干的抹布缀着残余的液体,顺着板面向下滴,他洗得泛白的校服裤子卷到膝盖,衣布上残留着粉笔灰,阳光一照,身上浮现出细微的碎闪。
路远横望着窗外,操场阳光普照着,跑道被染成了金红色,人造草坪一片生机盎然的绿,新换的球网呈现出一种无机物般的冷白色。
几个穿着小背心的哥们儿正在操场奔驰,脚下运着颗脏兮兮的足球,这是高中最后一场友谊赛了,毕业生对那群马上升入高二的“新兵蛋子”,操场上围着不少女生,皮肤晒得发红,坐在场边呐喊助威。
路远横转着湿哒哒的抹布,知道她们是为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家伙而来,他和他不熟,但也知道他和自己即将成为大学同学,路远横在心里阴阳怪气地冷笑了一声,不由得感慨钱当真是万能的。
他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进去,试图改变命运,而他只需要托一下家里有钱的父母,便可以让自己的所有努力轻而易举地成为笑话。
路远横讨厌他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从高中起,他便反感着这个甚至仅和自己有几面之缘的陌生人,他嚣张、傲慢、强横,就连踢球时都要从自己面前强硬地挤过去,将路远横撞翻在地,借着自己一身令人羡慕的肌肉,像一头横冲直撞的公牛。
路远横是疤痕体质,现在膝盖上都留存一块浅褐色的斑,像是生活在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这个富二代的讨厌之处。
自此后只要周琦去球场,路远横绝不会出现在操场。
他把抹布扔回盆里,余光睨着窗外,只瞧见那体育生蛮横地夺球,粗野地射门,而后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女生的尖叫,心里觉得烦极了。
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和他有接触了,路远横长腿一跨,屁股坐在课桌上,冷眼瞧着对方又是笑又是拥抱队友的。那不爽的目光也许过于炯然,周琦正好抬头向教室的窗子望,与紧锁着眉头的路远横撞了个对眼。
那是一双黑亮亮的桃花眼,相当漂亮。
他打了个冷颤,猛地睁开了眼,脑袋一阵阵地刺痛,不由得又浑浑噩噩地躺回梆硬的地板上,心中自嘲起他的运气,越不想遇着什么事,事情往往会“如他所愿”。他非但没有彻底远离周琦,还好死不死地和他在几万大学生里成了“有缘的”室友,生活所迫不得不出去援交,也被对方抓了个正着,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还要被迫冠上背叛者的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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