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姑倒是没有这么慌张,不过是几千万而已,她填得起,只她儿子的事情麻烦一点。

        不过,当他小姑去找人跟当事人交涉时,当事人拒绝了和解,仍然要上法院去起诉她儿子。

        这里面,其实是有人授意当事人这么做的。

        这样一来,当事人可以得到两方人的钱。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也无法挽回,就只能用钱来弥补了。

        本来当事人是畏惧他小姑的势力不敢上诉的,还是兰祐庭给了她家底气。兰祐庭保证她能胜诉,之后也不会有人来找她家的麻烦,还会保证她的隐私。

        不论他小姑如何给当事人家里施压,甚至威胁,但当事人就是不同意。而且,他小姑还发现,当事人已经被人秘密保护起来了,她找的人都接近不了她。

        联想到她大姐发生的事情,她的心里会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吗?因此,他小姑也只得做了妥协,把股份转让给了兰锦霖,并填补了公款的空缺,还赔偿了一笔钱给当事人。

        当事人果真没有起诉她儿子,然后,兰祐庭把当事人安排到一个别人不知道的地方去了。

        他的两个姑姑家里涉嫌挪用公款,兰氏里面的一些人肯定也会牵扯进来。因此,兰锦霖又趁势处理掉了一些平时与他作对的人。

        至于其他的一些小人物,兰锦霖放过了他们。既是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也是让兰氏的波动减小一点,他也不会引起别人太大的仇恨来。

        那些股东的股份,兰锦霖没有去夺,但剥夺了他们管事的权利,或者给他们一个虚职。

        平时悄无声息的,突然平地一个炸雷,兰氏的内部就被调整了,杀得他的两个姑姑及一些小股东措手不及,在慌乱之下只得缴了械。

        这些证据,就是兰震鸿当初跟兰锦霖说的,对兰锦霖有利的事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