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朝的高官重臣们则大多没有这种自觉,或许是春秋任侠之风尚存,又或许是文武分界太模糊,这些官员一个比一个豪放不羁,尤其是李膺是边塞战功打出来的司隶校尉,是能吓得羌人丧胆的名将。在他看来,杀个人和杀只鸡也没什么区别,更别说被杀的人从道德上来讲确实是个该死之人,李元礼自然认为这是践行道义的义举。
而这般行为,在士人看来自然是拍手叫好的壮举。一则是为亡魂昭雪,二则是打击了宦官的党羽,告诉那些人,别以为勾搭上宦官就可以为所欲为。
然而桓帝的反应出乎他们的意料,如飓风般袭来的党锢之祸一扫而过,把李膺这些出头鸟全部打翻在地,也由此拉开了近二十年乱政的帷幕。
李膺或许是一时义愤,却是将屠龙宝刀递给了阉竖,正是杀机一发,遗祸无穷,
恰如刘备所言,若李膺是一介游侠,这种行为虽然不容于法理,却是足以被称为义士的壮举。但李膺是朝廷高官,他所考虑的应该是大局,这很冷酷,很无情,但却是政治的必须。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东汉的宦官们实际上比士人更懂政治,因为他们知道规则的重要,知道敬畏大一统皇权。可士人们似乎还停留在先秦时期,并没有认识到“皇帝”与“王”的不同。
他们制定了秩序,却又常常破坏秩序,因为在这秩序之上,有士人自己的一套“道理”,这套道理的解释权则在士人手上,让皇帝如何能够高兴?
荀彧的脑子很乱,汉儒事实上是百家杂糅而成,他们除了儒家的经义,诸子百家也常有涉猎。虽然反对法家的严刑峻法,但他们也认可法纪的重要性,可这是第一次有人给他们剖析,当掌权者自己破坏法纪的时候,带来的后果有多可怕。
“规矩是约束所有人的,而当士人不讲规矩的时候,天子又为什么要讲规矩?不合理的规矩可以废止,可以更改,但绝不能暴力破坏,尤其是不能由制定者来破坏。
法纪之要,首在于信,一次对法纪破坏的伤害,需要无数次合理的判罚来弥补。文若担心天子无约束,这方面是最该注意的,当天子不遵法纪的时候,朝纲崩坏只在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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