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破案的经验,但有类似的犯罪经验。
入室杀人和入室强奸杀人,其实思路一样。
一般来说,这种不怎么留下痕迹的入室案件,都需要提前踩好点,选好目标,并且在作案前,就考虑到了需要警惕的地方,之后才能减少痕迹的暴露。
这意味着,凶手和两个受害者之间,有共同的交集点,而且有很大可能认识。
在没有更多线索的情况下,这或许是一个突破点。
另外,从凶手喜欢下药之后再施虐,甚至使用塑料制品侵犯受害者,可以看出他心理和身体,很可能存在问题,说不定还有过被霸凌的经历。
但是这种人,在美利坚,太常见了...
这一点,很难作为锁定凶手的特征。
迪恩揉了揉额头。
他终究不是真正的警探,缺少一些破案的思路和关键插入点。
“两个受害者之间,有没有交集,包括她们之间的工作、生活、熟人?两个受害者都是独居,我感觉她们可能和凶手认识,甚至凶手就生活在两名受害者的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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