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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目前的销售不怎么样,但也并非无人问津,总有一些侦探迷们,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购买,就像李凡之前在书店里,遇见的那个小伙子一般。

        他们拿到书之后,先是仔细的看了看封面的人物插图,只感觉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悸动。

        然后翻开封面,便是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

        “莫非,这还是一个系列故事?”这样的疑问,在他们的脑海里一闪而逝,然后便开始看正文。

        “一八七八年我在浪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

        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

        ……”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一八七八年,书迷们对此并不奇怪,很多的侦探,都会选择上个世纪作为背景。

        只是,这部作品似乎是以“我”为主角的第一人称写法,这让书迷们稍微有一皱眉,他们还是更喜欢看第三人称的作品。

        当然,他们虽然有些皱眉,但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选了继续往下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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