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服务生确认完餐点後,我拿出笔电连上的无线网路,着辞呈范例。

        找了一个范例将信写好後,我把它Mail给方姊,也顺道拨了通电话知会她。

        电话很快就被接通了,似乎是知道我会打过去一样。「喂,方姊,Mail你收到了吗?」

        「我正想打给你,这是怎麽回事?怎麽这麽突然?」电话彼端的方姊,惊讶地问。

        突然吗?其实也不算。早在发现他们两人暗通款曲之後,离职的想法便在我脑海中编织成形。

        或许这又是上天送给我的另外一份礼物吧,公司规定提交辞呈後必须有三到五个工作天交接手上的工作,交接完毕才可离职。

        正好我手上的工作全部都暂时告一个段落,原本是打算请特休回家陪陪妈妈,但现在看来,说不定冥冥之中早已注定好了,所以才能够让我在辞呈生效时不必再见到他们。

        好吧,看来老天其实还是挺怜Ai我的。

        「怡洁?」我沉默太久,方姐忽然出声。

        我勉强地扯扯嘴角,手指无意间拨弄着刷破牛仔K的破洞,「我不知道该怎麽说,但我是不可能跟他们待在同一间公司工作的。」

        方姊轻轻地叹息,用着姊姊般的口吻关心地劝导,「怡洁,如果真的是因为小公主抢走宏志,你为这件事情离职值得吗?」

        值得吗?从发现林宏志劈腿,到我决定离职这段时间里,这个问题我不是没有想过,我自己也清楚,为了一个男人放弃现在做得上手的工作,以及结交了一群感情融洽的同事,去问十个人,他们的回答一定都是:非常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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