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的脑海中,亚瑟曾经读过的书籍慢慢浮现。曾经的小少爷,是那么喜欢阐述爱情和热情的诗歌与。与其他踌躇满志的青年不同,他从不把人类的情感和生命视为“小家子气?”,反而无比珍视。

        那些故事里,在?亲吻珍爱之人之前,确实还有个无比重要的宣誓环节。

        “我喜欢任慈。”

        于是弗兰肯斯坦不假思索地,用满怀欣喜的语气?热忱出言:“爱任慈。”

        一个无比郑重的吻,伴随着紧紧拥抱落下。

        只是,“怪物”可不知道具体应该做什么。

        没人教导过他,弗兰肯斯坦在?这方面依旧如婴儿般纯洁。他拥有的不过是澎湃的本能,像小狗,像幼兽一样,凭借着身躯的需要磨蹭着任慈。

        丰沛的情绪,让任慈既感动?,又有些好笑?。

        是她慢慢地褪下他身畔的衣物。

        就像是她把他带回公寓的第?一晚,二人犹如初生般坦诚相见。

        任慈的手指在?他明晰的缝合线上游弋,脖颈开始,到胸口,到腹部?,继续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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