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从上幼稚园的时候,我就开始对nVe杀小动物产生了很大的兴趣。b如说我会用脚踩住一条肥硕的毛毛虫,然後慢慢的施加脚下的力道,慢慢的慢慢的,直到毛毛虫被我澈底的压扁,喷溅出绿sE的浆Ye为止;或者是好不容抓到老鼠之後,就慢慢的扯下牠的四肢,听着肌r0U被撕裂的声音伴随着老鼠凄厉的尖叫声,就有一种无b的快感遍布我全身,让我神清气爽、心情畅快。

        &杀小动物的快感是上帝恩赐给我的礼物,否则怎能说明我对此产生快感的原因?而既然是上帝的恩赐,就代表上帝并不认为我的行为是一种罪恶。

        但是愚蠢的人类想的却跟上帝不一样。

        当爸妈发现年幼的我整只手血淋淋的抓着一只老鼠,还摆出灿烂的笑容时,他们简直吓坏了!我被爸爸狠狠的揍了一顿,而妈妈则是放声大哭,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竟然会做出这种事。

        虽然我心里有所不甘,但毕竟只是个小孩子,受不了爸爸严厉的处罚,皮r0U之痛的威胁让我有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再去nVe杀小动物,但是那份看着生命在我眼前渐渐消逝的快感,还有想要继续这麽做的,却一直潜藏在我心里,无论学校老师再怎麽教导、父母再怎麽责骂,都无法消除……

        ※※※

        上了国中之後,我第一次嚐到所谓喜欢一个人的滋味。

        她是一个像洋娃娃般可Ai的nV孩,我们在学校的社团活动上认识,我们两个同属於棋艺社的一员,而每次社团活动我只跟她下棋,因为除了她之外根本没有人是我的对手。

        下着下着,我们就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然後产生暧昧,进而互相喜欢。我突然发现喜欢一个人是这麽开心的事情,我想要一直跟她相处下去,一起生活、一起分享彼此喜欢的事物。

        所以我在她面前杀了一只猫。

        我抓着一只四肢都被我用绳子绑住的小猫到她面前,然後用手抓住猫头,慢慢的往顺时钟方向旋转、再转、再转,就像转开汽水瓶盖一样。小猫一开始还能发出令人觉得毛骨悚然的怪叫声,但是当我将牠的头顺时钟转了一圈半快两圈的时候,牠已经叫不出声音了,不过还是可以听到颈骨在皮r0U里面咯啦咯啦折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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