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假思索地拉起了她的手,往成大成功校区警卫室旁的屋檐下奔去。
为了怕她多淋到几滴雨,情急之下做出这种先斩後奏的行为。
子曰:「不教而杀谓之nVe」,由此观之,我的确是个很残忍的人。
不过幸好我叫痞子,
所以不必为不够君子的行为背负太多良心上的谴责。
这是我第二次接触到她的手指。
和第一次时的感觉一样,她的手指仍然冰冷异常。
上次可能是因为冰可乐的关系,这次呢?
也许是雨吧?
或者是今晚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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