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他的话音落下,立马就有两个伙计上前把要逃跑的乞丐扑倒了。
酒楼里的气氛更欢快了。
林逸眯缝着眼睛,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个胖胖地东家,等他到身前,便随口问道,“哪里见过?”
东家拱手道,“客官贵人多忘事,在下曾经在安康城与客官相谈甚欢。”
“哦,想起来了,”
林逸一拍大腿道,“金不换!”
他对这个名字的印象太深了!
他一度很喜欢这个胖子,甚至想过把这个胖子送进宫,做个有趣的太监。
奈何第二天,在家里游山玩水,放情丘壑,本不富裕的身体雪上加霜,只能待家里了,一连几日都不能出门,之后直接把这个人忘了。
反过来说,他要是整天惦念一个大男人,那才叫有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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