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天生是人渣。那是因为,年满11岁之前没有刑责。
当然,11岁到15岁也只有部分刑责。
年满15岁的孩子,就该承担全部重大刑责了。
纳入法律细则的说明,只是阐述哪些情况算得上重大,哪些不算。
比如炸学校。
兰泽和卫瀚扬掀了学校礼堂的屋顶,侥幸无人伤亡。如果造成死伤,结局就是少管所,而不是抽完鞭刑出国留学(流放)这么轻松。
成长到了二十岁以后,全部刑责才落到他们头上,此外还多了另一些责任,比方说,交税。
在人生中,在为自己行为负责的15岁,到为别人利益负责的20岁之间,是并不漫长的一段成长。
在老人监狱服务那段经历,兰泽想起来就觉得难受。他从来提都不想提。
小时候,他以为自己的未来在工读学校、少管所和监狱里。
直到看到老人监狱,他才知道:原来在监禁人生的末端,还可以有负责任的医生;有俏丽的小护士,面带微笑哄他吃药、哄他打针;还有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帮他洗澡、换尿不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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