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的时间,爱月把金银首饰用完了,只能带着弟弟做了真正的乞丐。

        而她不敢典当地契房契,因为这是她唯一也是最后的希望和留恋。

        她带着弟弟每天去乞讨才能多活一天,被人骂被人打,她没有哭过一滴眼泪。

        半年时间里,她一边乞讨,一边寻找穿官服的大人,寻找机会等待机会,盼着快一点给父母报仇。

        那一天,她外出乞讨,用了大半天的时间终于讨到两个馒头,准备拿回去给饿了一天的弟弟吃。

        结果却被那些乞丐盯上,她不愿意交出两个馒头,只说交一个的时候,就被那些乞丐往肚子踢了一脚,痛到倒地不起。

        那些乞丐心情不好,在抢走两个馒头后,还想强女干她。在拼死反抗下,她身上的伤口和鲜血越来越多。

        直到她快坚持不下去,两眼发黑快晕倒的时候,却听到了世上最好听的声音:“住手——她要是死了,我让你们全部陪葬!”

        天啊!真的有人来救她了。

        爱月当时想着如果世上真的有神明,那救自己的人一定就是那个神明。

        想到这里,爱月眼眶湿润,用袖子擦擦眼角。“公主,奴婢来服侍您,看您,鞋子又忘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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