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 > 青春 > 来吻我 >
        丁费思有段时间开始接触化妆,祝野提过丁费思不化妆也很好看。

        陆盈的白眼恨不得翻上天了。

        当天陆盈就拉着和丁费思肤色接近的家里秘书,去柜台一支支地试,试了近百支,找到最适合丁费思肤色的一支口红,在群里强行假装买多了,折价转给丁费思。

        对祝野这种莫名其妙的男人,陆盈只想说她化不化妆关你屁事。

        然而就是这么下头的男人,却能和丁费思结婚,能搂着她睡觉,摸她软乎乎的肚子和脸,和她接吻,听丁费思不自觉的自言自语和胡说八道。

        祝野,也就厉害在性别上了。

        陆盈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除了,三年里,偶然听说祝野在找丁费思,甚至于祝野都联系到陆盈那边去,不时追问她有没有丁费思的消息。

        陆盈才觉得,这个下头的男人有那么几分可靠。

        陆盈冷冷地嘲讽道:“她不是喜欢你,而是因为她蠢,好骗,被你骗住了。”

        祝野毫不犹豫道:“思思的性格像孩子,但是她并不蠢钝,她有超乎常人的执行力和心志,她的一切决定只会由她自己做,不会被人轻易哄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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