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凯斯?”

        奥古斯都瞅了一眼泰凯斯,发现这家伙正穿着一身宽松的格子衬衫,下面是一条有着亮蓝色花纹的沙滩短裤。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这家伙在克哈利用革命军的身份混得风生水起,据说他最常说的就是我那亲爱的革命军元帅朋友。

        至于雷诺,他穿的倒也不怎么正式,白色的衬衫上套着黑色的马甲,褪色的牛仔裤上挂有一个枪套。年仅十九岁的雷诺的眼睛闪闪发亮,他积极乐观,仿佛从不会气馁,浑身上下有用不完的劲儿。

        “你怎么在这儿?我听人说你最近带着一群革命群众抄了一个参议员的家,把他所有的不动产都充了公。然后大摇大摆地在他在泛大洋海边的别墅住了下来,怎么,你不享受生活,来这里做什么?”

        “为人民服务顺便填饱肚子。”泰凯斯点了一支雪茄,悠哉悠哉地说:“这话说的很在理。”

        “人们都说老泰凯斯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有时候即使是我这样的坏人,也心向光明。”

        “我听说雷诺的舰队就要启航了。”他说:“打家劫舍我很在行。”

        “你为什么不穿上军装?”奥古斯都皱着眉看着泰凯斯那风骚的花裤子。

        “你该去问革命军军需处的那帮废物为什么没有给我提供大一码的衣服和裤子。”泰凯斯骂骂咧咧。

        “认识一下,这是我的舰队指挥官,吉姆·雷诺,他是个棒小伙。”奥古斯都对泰凯斯实在是无可奈何,他摇了摇头指着穿着背心马甲的雷诺对斯旺和凯瑞甘等人说。

        “我是吉姆,我对开车开船这类的事情很在行。”雷诺介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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