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经是第二次遇见这女人了。
如果说第一次在女装店是巧合。
我相信。
那现在呢?
或许是碰巧遇上,或许是碰巧你也想喝奶茶,但你非得自己来排队,这就有点太刻意了。
没看见那边的青年,眼睛都看直了吗?是他舔的不够好,还是他不够专业,让你非得逮着我不放?
再说了,我这人,天生胃不好,只适合吃软饭,根本不会舔。
而且在短暂接触后,我对宋筱墨的印象,总结起来就三个字:很难缠。
况且,她还是我小姨子的死对头,要是被贝微微知道,我和宋筱墨不清不楚的,那丫头能活剥了我。
一个校花就够令我头疼了,再来一个,怕是要我老命。
所以我不敢和她有过多接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