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无依无靠,在现代也会生活很艰难,更别说歧视女人的古代了。

        所以,花魁们要是信得过骆天明,愿意跟他走,自有脱身之法,用不着骆天明当冤大头。

        事实上,愿意跟骆天明走的花魁,寥寥无几。

        不是骆天明的声望不够,而是他给出的承诺不是要娶这些花魁,而是给她们一份不需要布施肉身,只需要唱歌跳舞就能养活自己的工作。

        唱歌跳舞的工作,其实早在唐朝时就有了,也就是所谓的歌舞伎。

        但这种职业非常低贱,就连皇家专门培养的,能表演《秦王破阵曲》、《霓裳羽衣曲》之类的大节目的顶级歌舞伎,也依然是奴隶一般,平时备受欺压不说,要是被哪个大佬看上了,随时都能带回府中随便玩弄。

        后来这种人有了专门的称呼,叫做官妓。

        正因为如此,好人家的女儿是没有送去做歌舞伎的,可皇家饮宴时又不能没有歌舞助兴,也不能去外面的青楼找,所以就诞生了一个制度。

        每当有官员犯了重罪,要满门抄斩时,男人全部砍头,女人则充作官妓。

        官员家的女儿、媳妇,往往都从小学习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而且大多长的也漂亮,官妓也就有了高质量的人才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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