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子中的众人说的好听点是难民,其实说白了就是土匪,而且是没有经过训练的土匪。这群人的效率着实有点低,用了半个小时,才堪堪集合完毕,站成了并不整齐,甚至都没有队列的队列。

        看着底下的乌合之众,凌轩无语问苍天,我的便宜老爹呀,你这个给我留下的底子确实有点不忍直视呀!

        但是,他并没有办法在短短的几个小时里改变他们,只能暗下决心,等这场打完,一定要好好操练操练他们,就算没有自己之前的兵的战斗力,也好歹有点自保之力。

        “弟兄们,首先多谢大家推选我做了新的寨主,但是,寨子里面的情况大家都清楚,我们快断炊了,我们的粮食只够五天吃的了,父亲因为筹粮死在了狗官乔致庸手中,但是我们的实力不够,无法为老寨主报仇,但是,今天有清平乡张氏勾结狗官,要往城里送一批物资,你们说,咱们能让他如愿吗?”凌轩站在高台上,用力的喊到。

        “不能,不能,抢他丫的。”

        看着下面的这群激动的心,凌轩不经脸抽了抽,这一战以后,又有几个能活着回来,拥一群乌合之众打另一群乌合之众,想想都搞笑,但他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

        “好,弟兄们,带上我们所有的家当跟我走。”凌轩大臂一挥,带上他的小喽喽们开始巡山,哦不,是开始踏上征途。

        说实在的,他们的家当真的不多,除了那十把步枪和十几支手枪,似乎也就没啥了,唯一的热武器就剩下新制作的土手雷,其他的红缨枪大砍刀都是近战的,几乎派不上用场,唯一有用的不过是那十几副弓箭。

        老天爷,这是在玩我了吧,看着连菜刀都拿出来的众人,凌轩表示自己只是在前世在电视上见过拿菜刀上战场的,今天这可是来了洋荤了。

        无奈的带着这一百来号人向着两道沟子进发,一百来人的队伍,两列总队也不会超过50米,而他们愣是走出了三百米的队列,原本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愣是走了两个小时,不过还好,至少没有误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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