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者们就像要踩死蚂蚁般,把还是个孩子的他踩在脚下。每天在课后无人的地方痛扁他,把他的教科书淋湿,偷藏起他的文具甚至书包,扯掉他的衣服把他绑在校门的铁架子前示众……如此过分之事,还有很多很多。
在他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无法忍受来自孤儿院和校的霸凌,便离家出走,跑到了街头去当小混混。
他加入了某个黑帮组织,从此成为真正的小混混,无恶不作。而他加入组织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当年霸凌过他的那些同和孤儿院的同伴找到,逐一殴打到爬不起来为止,临走时还割掉这些人的右脚小趾头做纪念。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成了他待人处世的唯一基准。
然后他就成了一名清道夫。不断精进杀人技巧,为他效劳的黑帮组织排除异己、清理门户。死在他枪下的人可以堆成山,难以计量。
"读书可以改变命运",很久以前他好像听父亲这样过。然而他发现并非如此,读书给他带来的只是痛苦,唯独暴力可以改变命运。至少他是如此深信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重复着无意义的杀戮。心灵变得空虚,唯独暗杀和逃脱的技巧磨练得炉火纯青。
他也有试过结婚生子,可惜他的妻子是个任性而神经质的女人,终究是没能包容他这份危险的工作,和他离婚了。离婚的时候甚至把他的大儿子给抢走,只留下几岁大的小儿子在他身边因为那个女人根本不懂得照顾孩子,只挑容易照顾的带走。
白天外出狙杀目标,晚上回家照顾只有几岁大的小儿子,这就成为了他全部的日常。他无法照顾的孩子时候,就请保姆去照顾。日子虽然过得艰苦,却好歹是有个盼头,男人只盼着孩子快点长大。
可惜好景不长。他开始变得太危险了,太有名了。道上的人好像给了他[死神佩恩deathpay
e]这种危险的绰号。然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连他家的位置也被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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