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会,这笔钱马上给你。”他还真去领了工资,把260澳元的现金拿给了他。

        杨一斌把那粒金子也放到他手里。

        这位店员名叫斯蒂夫·布朗,这时小心地把金子找了个小袋子装好,然后说道:

        “我要把它保存好,将来万一有一天金价翻了三五倍,那我这笔投资可就有盈利了。”

        这倒真有可能,不过要等个十年二十年的。

        杨一斌也很开心,反正他已经把狗头金弄到手了,其他的真的不那么重要。

        而且,其实在澳大利亚有规定,如果在澳洲的国有土地上捡到狗头金、钻石这样的东西,属于发现人所有,不用上交给国家,只要正常交税就行。

        如果是在私人土地上发现的,那么发现者与地主平分这笔额外的财产。

        但他不敢确定游客是不是也是这么处理,而且万一它一个国家跟你耍赖,你还真拿它没办法。

        所以,最好还是保持沉默,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

        不过今天开心,他便带着笑容拍了拍手中的260澳元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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