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必须慎之又慎。
相比血蹄氏族的疯牛、野猪和蛮象们,他还是更倾向于和黄金氏族合作。
倒不是说,黄金氏族的酋长和祭司,就是什么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
而是,豺狼虎豹这样的顶级掠食者,往往比疯牛和野猪更加冷静。
乍一听,这个结论有些违反常识。
但仔细想想,大自然中,食肉动物往往比食草动物,拥有更多蛰伏、潜行、耐心等待、判断时机、分析环境和制订计划的能力。
过去数千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始终统治图兰泽的黄金氏族,也比“千年老二”的血蹄氏族,更多了几分从容不迫的“王者之气”,对包括人力资源在内,整片图兰泽的所有资源,拥有更强的搜集、整合、管理和分配能力。
所以,孟超在反复推演,权衡利弊之后,才决定去赤金城。
去干掉那个即将掀起异界大战,将东线变成血腥屠场的人。
并寻找那个可以改变战争进程,拯救图兰泽也拯救龙城的人。
如果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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