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是“碧翠斯夫人”的“碧翠斯”,是一个出身于恩马特港贫民区的孩子。
他微卷的黑发因为营养不良而有些发黄,他四肢瘦弱但腿脚灵活,他在大约只有七八岁大的时候就开始行窃,偶尔会装成残疾的乞儿,他在过早的时候就已染上罪恶,以它结下的果实充饥饱腹。
和贫民区许多单身却带着孩子的女人一样,他的母亲做着最下贱肮脏的皮肉生意,几乎只能勉强填饱自己一人的肚子,根本没法养活他,以及比他还小三五岁的妹妹。
听说他的母亲也曾有过风光的时日,有幸被接到光鲜亮丽的大房子里住了一段时间,能坐在有躺椅的花园里悠闲地晒着午后舒适的阳光;但好景不长,当时的他也过于年幼,根本不记得这段对母亲而言最为美好的回忆。
总之,从他记事起,他就是和母亲还有妹妹挤在狭小又肮脏的贫民区租屋里,每天看不同的男人爬上家中仅有的那张床,摇晃几分钟或是更短些的时间,就丢下几个硬币离开。
母亲身上散发出的臭味一天比一天难以让人忍受,渐渐地,那些曾经每天都会出现的男人们也不再前来光顾。
母亲似乎几度希望让他去挽留那些客人,他没有照做,反而用泥巴将自己和妹妹涂得像是两只泥猴子,缩到了房间里离那张床最远的角落。
某日他带着妹妹行窃回来,发现这个该冠以母亲称呼的女人再也没能从床上起来。
这一年的他不到十岁,不知道自己与妹妹的父亲分别都是谁。
他抛弃了自己先前的名字,重新又起了个,顺便给妹妹也想好了新的名字。
哥哥彼耶尔,带着妹妹碧翠斯,开始了他们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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