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

        十八岁的易川聆,遇上了二十八岁的沈玉珩。

        少年桀骜,意气风发,连天王老子都不肯放在眼中,自然的,更不会将一个病秧子书生放在心上。边疆战事持续告急,征兵大计进行的如火如荼,景帝多次下旨——

        凡自愿从军者,照顾家眷,赏银百两。

        易川聆带着大虎小虎两兄弟,半月内,辗转于城中各个征兵处,但无一例外,全部遭拒。理由很简单,他爹是土匪,他就是小土匪,煞气太重,浑身恶臭。

        这样的人,不配参军。

        甚至,不配活着。

        如果,他能够被杀死,那么,他现在已经被军刀剁个稀巴烂了,又或者被剿匪大军的银枪穿心而过,戳出无数个窟窿,站着死去。

        可离谱的是,他杀不死。

        甚至,他都感受不到疼。这世上没人能伤得到他,而那些想伤他的人,都已经被他用甘蔗一下一个敲死了。他的甘蔗换了一根又一根,手上的血,也沾了一层又一层。

        可是,他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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