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诺敏从未想过要离开,她是蒙古郡王的女儿,嫁给老十跟宗室女抚蒙古没有任何区别。这是君王的恩宠也是阿巴亥部对大清的忠诚。

        如果她贸然离开,定会给阿巴亥部带来深远的伤害。

        可今日天赐良机,不走都对不住自己。她迅速将自己的首饰换到秋月手上,镯子,钗环,样样价值连城,但只有拔下发间的赤金凤尾簪时,她才真正觉得不舍。

        那是她跟老十的定情信物,他亲自选了戴到她头上的。老十的审美真不怎么样,但这只簪子,这么多年却从未离身。一滴泪落在凤尾之上,她狠狠一握,锋利的簪头便扎进了手心。

        人她都不要了,还留着物作甚?

        可她到底舍不得把这只簪子簪到别的女人发间,便放在秋月的怀里,然后连人带簪扔进了熊熊大火之中。

        毕竟是郡王府,便是柴房偏僻,火光也很快引起了大伙的注意。

        一片“走水了,快救火”的惊呼声中,诺敏轻巧地跃上墙头,再回望一眼住了五年的家,决然转身离去。

        小六子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进鸳鸯阁:“十爷,柴房走水了。”

        老十这些天睡得少,刚刚才睡着就被吵醒的他头疼欲裂,骂道:“走水就去救火啊,爷能喷水还是降火咋滴?”

        “火势太大了,福,福晋还在里面。”

        老十睡意顿消,鞋都未穿便跑了出去,一把揪着小六子的衣领提起:“你说什么?”

        他的手劲太大,小六子喉管一阵锐痛,他觉得自己离死不远了,但仍是挣扎着自救了一下:“十,十爷,救,救人要紧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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