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钺行的狼眼在昏暗的闪着贪婪的光,呼吸声被刻意压制了,不算重,但心跳却很快,血液冲击腔室的动静隔着一层血肉都被南寻鹤听得一清二楚。
南寻鹤在心中哂笑,这是饿极了。
他给两块肉,这只恶狼就会迫不及待的上来吃。
但这还不够,他要的不是一只为了“吃肉”而来的狼,这样的狼吃饱了就会走,他要的,是一只向他认主的狗。
人家都说熬鹰要先把鹰关进笼子里,然后下力气熬时间,跟它一起熬,那熬人应该也一样,把他身上的锋芒一点点磨出来,再把他的所有软肋全都握在手心里,把他变成最忠实的狗。
而傅钺行完全来不及猜测南寻鹤的想法,他的脑子在叫嚣。
雪白的,柔软的,紧致的,晶亮黏腻的,再靠近,靠近——
“我先回去了。”南寻鹤的声音突然响起,轻柔且平静,像是没察觉到那暗处的波澜一般,伸出手推了傅钺行一下,手指起身的时候,似乎是无意识的摸过了傅钺行鼓胀的大腿心,然后穿上一边的鞋子,说:“下周一见。”
傅钺行额头上的青筋狠狠地鼓了两下。
他甚至因为身体太过紧绷而没在第一时间站起身来,他的脑子还是嗡嗡的,等南寻鹤走了,他才放开了呼吸,粗重的喘了两口气后,他直接把头扎进南寻鹤待过的被褥里狠狠地蹭了两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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