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去掉那些三产,红光机械厂绝对不可能是个连年亏损的企业。

        这种连年亏损的企业,你就别想着上缴利润给政府了,都是政府倒贴钱,帮忙养着工人。

        那这种亏损企业,就跟免税没啥两样了,甚至还要每年跟政府要钱。

        红光出版社属于红光机械厂的下属子单位,如果红光出版社赚的钱不算个人稿费,不给曹志强个人那部分,而是都算出版社的公司总收入,那这个钱就可以想办法内部抹平了,不用交税。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合理避税。

        曹志强是红光出版社的社长,这出版社的钱还不是他想咋花就咋花。

        比如他用这笔钱买车盖楼,谁会不同意,谁敢不同意?

        什么,你说李厂长,哦,那没事儿了,他是真能不同意,也是真能调动这笔钱。

        没错,曹志强之所以宁可交税也要分清个人所得跟出版社所得,就是怕李厂长过河拆桥,随意调用出版社的钱。

        因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上,红光出版社作为红光机械厂的全权下属单位,是完全受红光机械厂领导的。

        也就是说,红光出版社账面上的资金,机械厂是完全有资格挪用的,当然这得李厂长亲自签字才行,他有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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