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厂长现在不动,是因为更看重曹志强这个下金蛋的鹅,是放长线钓大鱼。

        毕竟李厂长权力再大,也不能随便乱挪钱,那也得接受监督,也得讲规矩。

        比如那个出版社的承包合同,里面的各项权力跟义务,都是白纸黑字写明白的,除非万不得已,李厂长是不能单方面破坏的合同的,必须按合同来。

        要是能随便乱来,他自己给自己捞钱不就成了,那不能够,是犯法的。

        总而言之,虽然当初曹志强跟李厂长签署了一个承包协议,红光出版社是曹志强个人承包的单位,但其实这个合同的约束力也就那样。

        李厂长要是真的不认账,想要强行收回出版社,免除曹志强的所有职位,曹志强还真没办法。

        所以,曹志强宁可交高额税收,也要坚持个人收入与出版社收入分开,就是防着一手。

        当然了,对外肯定不能这么说。

        曹志强当时的说法是,虽然全都算出版社的收入可以避税,但这种做法其实就是耍小聪明,不可取。

        该交税交税,该怎么着怎么着。

        果不其然,当曹志强坚持交税之后,立刻赢得了税务部门甚至整个市政府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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