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先不说食为天的运营人员,九成都是红光机械厂的人,就说食为天目前正在使用的房子,也还是曹志强本人的。
这倒不是曹志强故意这样,而是当初说股份的时候,大家都没提房子问题。
娄晓娥一直以为食为天使用的房子是租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因为当初曹志强买下食为天这套房后,为了方便算账,是特意把房租算进去的。
因此,从账目上看,食为天这家餐馆的支出项,就有一个房租项目,且已经付了一年的房租。
虽然这个房租呢,是曹志强左手倒右手,而且如果细查的话,也会发现并没有具体的租赁合同,当初只是为了算账,才特意加进去的这么一个支出项。
但问题就在于,娄晓娥下决心太快了,根本没去仔细调查,本能的认为这个事儿没啥问题。
而曹志强呢,也不是故意隐瞒不报,他也是真忘了这一茬。
毕竟曹志强平时的事情那么多,那么忙,哪有功夫想这些细节啊。
还是后来娄晓娥真正接手了食为天,她派去的会计一查账,发现了这个问题,汇报给娄晓娥,娄晓娥才感觉自己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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