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状没有海外经历,这也是他被很多法律界人士瞧不起的原因。
哪怕你再怎么样:就是看不起你。
宣读自诉状,方大状站起来一板一眼地开始念,这大家都很熟悉。
随后便是举证质证环节了。
方大状这边提交的证据太多了,但是关键证据只有三份。
起码在乐因看来,关键证据真的只有这三份,其他的他都没怎么去看。
因为真的太多了,当他交换证据时看到那一堆的证据,整个人都是懵逼的。
不就是一个刑事自诉案件吗,你弄这么多证据,谁能看得过来。
尤其是其中一份叫“监控记录”的,估摸着全部看完不知道得用多少天,就算是快进也一样。
他甚至恶趣味地想着,法官会不会也看的烦了,然后直接判对方输呢…
就这么想着,本章未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