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爱是目的性更强的获取快感的方式。和林恕上床很舒服很放松,是他多年以来从未感受过的放松。他很感激,他希望林恕也能同样舒服,所以他总是想要关照林恕的感受。他希望他们都能到达高潮,他希望他们各取所需,合作愉快。而当合作完成,林恕离开他的身体,他离开房间,并无留恋。

        而接吻,太靠近大脑,太触动感官。耳朵,鼻子,眼睛,嘴巴,舌头,手指。听觉,嗅觉,视觉,味觉,触觉。每一个器官每一种感触都在提醒着接吻的双方在做一件多么亲密的事。

        不应该这么亲密的。不应该在满足身体的欲望之余去获取更多,去贪图更多。

        可是……

        就当是另外一种合作吧。反正他不喜欢林恕,林恕也不会喜欢他。

        纪岂然环紧林恕的脖子,尽情投入这场合作。

        林恕嘴里残留的柚子糖的香气早已被稀释的残留无几。但林恕嘴里仍然是不难闻的。他主动去吸林恕的舌头,和他交换着口水,发出让自己脸红的声音。

        林恕右手握紧纪岂然的腰,吞下纪岂然的口水。他是来之前特意嚼过什么吗?为什么嘴里的气味是清新微甜的,像他身上的味道。他用的什么牙膏,洗澡时习惯用什么浴液?

        两人都亲累了。发酸的舌头退回了自己口中,但嘴唇仍然没有分开。口水拉出的透明水线可能是胶水质地的,牵着拽着他们不停地啄吻着对方,停不下来。

        林恕自认吻技很好,他没有喜欢的人,所以也没有必须要和爱人亲吻的无聊原则。他和人上床时只要对方气味不是太令他难以忍受,都会亲吻,但只当作性爱的补充,只是进攻过程中的助兴。他拉住纪岂然说要教他接吻,半是好奇半是为了以后方便自己,不用以后每次都要特意避开。但他不懂,教人的他为什么比被教的还要沉迷,为什么一个吻可以持续那么久那么深还不舍得停下。而原来,亲吻本身便可以作为主角存在。

        林恕弓起腿挺动早已勃起的性器向上顶了一下。受伤的腿立刻用疼痛提醒他。他轻嘶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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