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蒙的请帖送到了所有社交季的活跃分子手中。
在请帖上,着重强调了从海外运来的珍稀水果,还有来自F国的弗朗索瓦家族的音乐家的演奏。
两者并排放在一起,就像十六世纪的海上航线新事物大放送似的,当时人们争着为这些东西投资。
爱德蒙本人也在本时代的各类投资上展现了绝佳的嗅觉和魄力,这样一个人,不会做没有意义的事,如果他将一种水果和一位音乐家并列,那么,他大概率就是在隐晦地告诉众人这两者在他心中贵贱程度相当。
果然很快就有看过爱德蒙自传的人出来揭秘,他俩确实有仇。
弗朗索瓦在风光时像是踩虫子一样碾碎了爱德蒙的自尊心,现在他被家族驱逐,去除贵族头衔,为了谋生只能去爱德蒙的庄园演奏。
收到请帖的部分人嗟叹不已,爱德蒙的出身使他在跻身上流社会后,还是会开这种小酒馆里起哄般的玩笑,实非正统绅士所为,不过经历过战争后,但也有许多人已经暗中敞开胸怀,接受这个时代的各种快速转变,遍地都是机会,他们也准备纵身机遇的浪潮,而不是于陈规中冷眼等待,他们情愿与新贵们结交——只要不攀扯得太过。
这两类人对爱德蒙要公开羞辱一个F国旧贵族的做法产生了意见分歧,前者认为这是一种挑衅,他们担忧欣然赴会会使得同为贵族的他们的形象显得过于软弱,后者却认为,这是自古以来的就有的,类似于决斗后胜者向观众席的忘情欢呼,虽然会使部分观众觉得刺目,但是爱德蒙的磊落风范终会让人敬服。
更何况爱德蒙还算是一名作家,他本来就该痴迷于戏剧性。
最后,大多数人怀着观望的态度,做好了赴宴的准备,至少无人能否认自身内心深处对绯闻与冲突的期待。
至于另外一位主角艾尔伯特·弗朗索瓦,他是个优雅的笑话,人们期待他像舞台剧的小丑那样好好摔一跤,没人在意他的想法。
艾尔伯特的住处位于郊区,那是一座古旧的小公寓,他租住在一层的单间里,同层住着房东,上面两层的单间里的人尽是些赌徒,酒鬼,还有其他三教九流的人,换得很快。
房东格罗斯特太太之所以坚持住在一楼,是因为她是个疑神疑鬼的妇女,她总说不知道哪天楼上的人就会纵火将此处变成一座火楼,到时候她必须要成功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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