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末汉初要说寡妇不能再嫁,那是不对的,没有这个硬性规定,更没有贞节牌坊之说,比如陈平的夫人,张耳的夫人皆为再嫁。

        问题就在这个再嫁上,曹氏如果选择再嫁,那么是可以获得名分的,问题是刘邦没有娶曹氏。

        刘邦对娶妻还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如果不是名门望族,或者商贾之家,刘邦还看不上。

        故而刘邦和曹氏有感情,按推测更是初恋,可对待这个初恋,刘邦终究还是下半身思考的多一些。

        等到遇见吕雉,既比曹氏年轻漂亮,又比曹氏家有身份,最重要的是更有钱,还有是豪族。

        于是刘邦的理智战胜下半身,果断选择吕雉,娶为妻子。

        在秦末汉初时代,一个男人妻妾成群,看起来是那么的天经地义,有吕雉为妻,本可再纳曹氏为妾。

        看起来很顺理成章,但刘邦心中所想或许没有和曹氏透露国,或许曹氏心中亦自己所想,总之二人没有连线。

        收曹氏入刘氏门,嫁娶那是要钱的,这就回到那些再嫁女人的一个共同特点,无论是陈平夫人,还是张耳的夫人,他们共同点就是富有。

        没钱,似乎无论在那个时代,都是一种无形的障碍,很难打破。

        没钱是第一,其次在吕雉身上,吕雉自认乃豪族之女下嫁身份卑微的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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