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谌听到此处,神色更为僵白,戚浔道:“因为,凶手当日带着凶器去找刘希时,曾将笔放在怀中,而那支未清洗干净的笔,在他怀中留下了墨渍。”
“我问过那日清洗袍衫的学子,他告诉我,那件袍子正是你洛谌所有,如此,你该作何解释?”
洛谌垂在身侧的手紧握成拳,梗着脖子道:“巧合罢了,我喜欢在榻几上看书写字,脱衣之时沾上的。”
戚浔好整以暇的看着他,“你喜欢在榻几上看书写字?那一定是从前吧,毕竟,捂死曾文和的桌帷便铺在那榻几上,任是谁都不可能在那里安心温书的。”
宋怀瑾忍不住道:“什么?捂死曾文和的桌帷?”
戚浔应是,“大人,世子,此前验尸之时,因曾文和鼻腔里的丝线,我们怀疑是有人用软枕捂死了曾文和,可搜查整个书院寝舍,却没有发现近似的软枕,适才卑职去洛谌的屋子看之时,却发现了一块鸦青色的锦缎桌帷。”
“就算颜色和丝绸一样,桌帷如何杀人?”
戚浔闻言目光一利看向洛谌,“很简单,只需要将桌帷包上柔软的衣物做成个包袱,便与软枕无异!”
洛谌又是一声冷笑,“戚仵作的确才思敏捷,我那张桌帷是早早便有的,若因为我刚好有这么一张桌帷便成了凶犯,那我对大理寺和刑部的确无话可说。”
戚浔摇头,“那段丝线是我验尸所得,可以与你的桌帷比对,看看有无勾丝痕迹。”
洛谌唇角紧抿,额上溢出一丝薄汗,“那桌帷我用了许久,有勾丝之处又如何?我和刘希是好友,与常清他们泾渭分明,更与杨俊和曾文和无冤无仇,我为何要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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