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苑看着外祖,突然开口:“外公,我不想嫁人,我想招赘。”

        杨朝闻随口应了,突然反应过来,仔仔细细望着她:“你说真的?”

        宛苑道:“本朝律法,若是家中无子,出嫁女和本家子侄都有继承权,但出嫁女只占五成。可倘若我以杨家孙女的名义招赘,今后,我就是杨家家主。”

        律法之内,这是可行的,只是这样行事的人少。所以有些无子的人家,对侄子比亲生独女还要好,因为死后,侄子能给自己上一炷香。

        可杨朝闻从没想过这个法子,他的思绪还停留在“家主”二字上。

        “我还没死呢,你就要做家主了?”

        宛苑低眉失笑:“外公,您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只有你母亲一个孩子,如今你是我唯一的骨血,你若招赘……”

        杨朝闻细细盘算:“确实可行。当年战乱之后,民生凋敝,人口骤减,朝中下了严令,寡妇可随意自嫁,也可立女户。但女子若要立女户,不可独身,须得招婿生子。倘若招婿,赘婿未必是你中意之人。”

        他又道,“折柔,《占目经》不算什么,你不必为死物勉强自己。再说香火,我也不稀罕,我人都死了,上柱香能让我活过来不成?”

        宛苑摇摇头:“退亲之后,我思虑许久,才和外公开口。若不是杨明超欺上门来,我原本是打算另立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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